东营市第二中学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我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构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
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39639-2013)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4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1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9号)1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
15.《东营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东政发[2005]第11号)
16.《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7.《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8.《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8.《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21.《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地震、龙卷风、暴雪、冰雹、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各类安全事故。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集体上访事件、社会治安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5)考试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维护师生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立足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安全威胁和学校的影响。
(1)坚持预防为主。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管理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演练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3)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要调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积极性,要积极依靠街道、社区、交警、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力量到校指导工作的开展。
(五)事故风险描述
学校建有多栋教学建筑,内设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功能室等,同时学校设有厨房、食堂、宿舍等。
1.火灾:学校教学楼、宿舍有多年建筑和民用建筑,因消防设施不完善或检查不到位情况,存在火灾等风险;办公室、教室大量使用办公用电设备、电源插座、移动电源插座板,均有可能因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短路等产生的电火花滴落到周围可燃物上而引发电气火灾;实验用酒精属于易燃液体,具有易燃易爆性。实验过程中有机溶剂大量挥发,若未及时排走和吸收会形成易燃易爆蒸气,很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作业场所使用的灯具、开关和电机等电气设备不防爆或通风不良,或与周围的明火距离过近,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
2.反恐防暴事故:驾驶交通工具对学校进行袭击、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师生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利用暴力工具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劫持师生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在学校内纵火、投毒,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3.校园欺凌事件: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4.踩踏事件:学校教职工与学生人数众多,上下课期间学生追逐打闹等容易发生踩踏事件;踩踏事件容易导致群死群伤。
5.交通事故:校门口交通道路有社会车辆来往,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若交通管制不力等原因易发生交通事故;教职工及其他外来车辆在校内行驶过快或失控易造成交通事故。
6.大型活动:学校组织大型校内外活动时,因人员过多、密集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容易发生事故(事件)。
7.食品中毒事故: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在制作食物时,使用过期、腐烂等不合格原材料或在制作过程中不注意卫生,可能在师生食用后导致食品中毒。
8.传染病:学校受人口流动、学生抵抗疾病能力、自然环境恶化、水源地污染以及季节等诸多因素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可能受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潜在危险伤害。
9.自然灾害:有台风、暴雨、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若发生严重或处置不力会严重造成人员伤亡、建筑物损毁及财产损失。
10.触电:配电房、办公室、教室、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区域的电气设备、设施故障、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触电事故会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
11.溺水:辖区内有河流和池塘,存在溺水风险。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1.设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
总指挥:张振峰、马占武
副总指挥:张德刚 张建全 曹新江 杜飞 薛天涛
成员:周建设 隋增光 刘琦亮 孙长萍 高兴冉 马小丽
崔小辉 隋联军 李建中 赵红军 张建辉 张骁勇
艾霞 李伟 马金明 张洪伟
2. 应急工作(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简称办公室)
主任:曹新江
副主任:崔小辉
成员:李桂杰 李伟 马金明 张洪伟 刘广海 安吉峰
成龙 赵红军 高成进 林宗英
(二)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种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及时向市教育局等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及时与市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协助处理,妥善应对。
(三)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种突发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中心。督导、检查各处室、年级落实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四)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分工
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设六个应急处置工作组
1.救援行动组
组长:崔小辉
成员:李桂杰 安吉峰 赵红军 林宗英
2.医疗救护组
组长:刘琦亮
成员:郝丽霞 西文防 韩露婕
3.疏散引导组
组长:周建设
成员:李建中 张建辉 隋增光 孙长萍 高兴冉 马小丽
4.新闻宣传组
组长:张骁勇
成员:王思山 李耀华 朱一心 刘敏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隋联军
副组长:艾霞
成员:周文礼 曹保忠 薛善义 解宏伟 耿沛明 刘浩然 刘莎莎 李成燕 徐炳刚 张吉庆 燕子勇
6.善后处置组
组长:曹新江
成员:刘琦亮 崔小辉 李伟 马金明 张洪伟
(五)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
1.救援行动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2.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3.疏散引导组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学生、教职员工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4.新闻宣传组主要职责
(1)按事实通报情况。
(2)负责接待媒体记者。
(3)对宣传报道进行把关,防止失实报道造成的不良影响。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必要时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的调度安排工作。
(2)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6.善后处置组主要职责
(1)负责事后现场清理。
(2)负责理赔、家长慰问。
(3)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
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一是迅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得知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并马上派人员到达现场,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及同级政府(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二是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续报,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对动态情况实行边处置边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一是紧急电话报告,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市教育局应急事故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并按总指挥要求,按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工作。二是紧急文件报送,紧急电话报告后,救援行动组应当立即将事故发生、处置等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办公室。
3.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故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后学校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事故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和预警行动
1.在市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下,学校各处置小组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传播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新闻发布工作由市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或应急处置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主要发布如下要点:
1.事故基本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种类,初步判明的事故原因、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事态控制情况及发展趋势。
2.领导人的指示。说明各级领导同志对事故及处置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学校贯彻落实情况。
3.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应急预案规定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已经和正在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调用情况,应急救援取得的成效及评价。
4.救援工作计划。包括计划调用的队伍、装备、物资,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加强指挥和管理的措施。
5.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利于抢险救援工作开展、不利于社会和学校安定、不利于党和国家形象的信息,对与事实不符的传言以及蓄意制造的谣言进行澄清。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校园内的联络通信,固定区域使用广播、内线电话,非固定区域属于非防爆区的可使用手机。
2.本预案应急指挥人员使用的应急通信设备除手机由持有人自行负责维护外,其余设备(办公电话、广播等)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配备、维修、日常维护和保管,保证其随时有效投入使用。
(二)应急队伍保障
1.应急队伍应包括抢险救援、警戒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善后处理等人员。
学校应急队伍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及处置,学校应急队伍由学校教职工组成。
2.发生火灾、社会安全事件时拨打119、110电话请求支援,拨打120电话进行黄金时间救援。
(三)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消防器材、个体防护用品(具)均配置齐全,并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使其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四)经费保障
学校执行国家与地方财政政策,应急经费可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并予以保障。应急救援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及供给渠道予以解决;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队伍培训、演(练)习等开支应纳入学校年度投资计划。
(五)交通运输保障
学校公务用车做为应急交通工具,建立车辆档案,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障车辆的性能时刻能够满足应急的需要。必要时用学校教职员工的车辆临时充当应急运输车辆。
(六)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以学校室外体育场做为火灾、地震等事故的紧急避难场所,以一楼教室、室内运动场做为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事故的紧急避难场所,并配套准备饮水、食物、取暖等物资。
(七)其他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周边单位提供保障。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五、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学校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加强地震、洪水、溺水、地质灾害、泥石流、雷电、雾霾、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危害性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遇恶劣天气,迅速向抢险救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预报,请示教育主管部门,决定适当时段、适当区域学校停课,并将决定电话或书面通知家长。
3.迅速组织师生员工有序的转移至安全地段。
4.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幸存和遇难人员。
5.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周密部署,明
确分工,责任到人。外出大型活动将申请报告及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安全事故信息报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3.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市教育、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食物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学校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隔离患者,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或监护人,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六)学校突发地震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要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全面进入抗震救灾工作。
2.地震发生后,市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一般地震,各成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较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工作岗位,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重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地震现场,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
3.组织学校开展人员救护和学校财产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协调各种救援队和社会力量开展紧急救援工作,进行工程抢险和救援现场处置。
4.组织引导学校师生员工迅速撤离危险地带,集中到广场、绿地、操场和其它应急疏散场所避险;维护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七)学校火灾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及时报警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2.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或铃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或火源现场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学校后勤突发安全保障事故的处置办法
1.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食品仓库、配电房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等部门的突发事故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九)外来暴力侵害恐怖袭击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校门口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劫持人质、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使用防卫器械阻止,迅速报告学校校长,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2.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3.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和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学校突发事件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①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②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还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公安部门报告。
③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④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十一)校园爆炸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市教育局指挥中心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市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者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十二)实验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实验危险药品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三双”管理制度。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警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三)外出组织实习、参观等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市教育局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现场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十四)其他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上述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应急预案管理
(一)应急预案培训
学校要加强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每年要将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应急培训学习,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能上岗。
(二)应急预案演练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把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演练可采用室内桌面演练和室外实战演练两种方式。通过演练及时发现本相关预案的缺陷与不足,检验相关部门及职责的合理性和不同部门与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的了解程度和操作技能,并及时加以改善。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学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不足,进行适时地修改,以确保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强并真正发挥作用。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相应的工作文件,各处室、年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遵照执行。
(二)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急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四)本应急预案由东营市第二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
(五)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教室、食堂、办公室、宿舍等由于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接触不良、线路老化、元器件失效等原因,均可导致火灾。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食堂使用燃气,违规操作或危险化学品及燃气泄漏,也容易导致火灾。火灾产生的毒烟可导致人员中毒或窒息,毒烟可能影响整个教室或整栋教学楼,可能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立即向119、110报警。
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概况;
(2)事故可能发展情况;
(3)建议应急处理的措施;
(4)请求支援的内容;
(5)人员伤亡情况;
(6)财产损失情况;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应急的能力将火灾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在初期阶段或现场人员通过处置可扑灭时,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火灾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仍不能处置时,由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4.1固体可燃物火灾处置措施
(1)现场负责人应迅速查明火灾情况,上报总指挥,总
指挥立刻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火灾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到达现场后,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意外;
(4)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5)警戒疏散、抢险救援组,应服从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行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栓及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转移危险物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疏散现场所有人员,等待公安消防队救援,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主动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情况,说明着火部位、人员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4.2电气火灾处置措施
扑救电气火灾时学校电工须要到场参与扑救,由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扑救。要注意千万不能先用水救火,一旦操作错误,不但不能灭火还会使得抢险人员触电。
处置措施如下:
(1)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切断电源以免触电,避免电气设
备与线路短路扩大。根据火场不同情况,发生电气火灾时,只有确定电源已被切断的情况下,才可以用水进行灭火。在不能确定电源是否被切断的情况下,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
(2)火灾区域内电气设备由于受潮及烟薰,绝缘能力降低,拉开开关时要使用绝缘工具。
(3)剪断电线时,不同线路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发生两相或三相短路。
(4)带电线接地时应设警戒区域,防止人员进入而触电。
(5)为防止火灾扩大,往往来不及断电或其他原因不能断电而需要带电灭火。此时不能用水灭火,可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二、反恐防爆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驾驶交通工具对学校进行袭击、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师生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利用暴力工具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劫持师生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在学校(幼儿园)内纵火、投毒,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
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反恐防爆事故后,根据人员受伤情况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及同级政府(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处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轻伤且未造成死亡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征兆时,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延误。
(2)各级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踩踏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20、110电话呼救,抢救受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让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4)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开展自救和互救。
(5)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重伤者的原则。判断伤势的依据有: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者伤势较重;脉搏急促而乏力者伤势较重;血压下降、瞳孔放大者伤势较重;有明显外伤,血流不止者伤势较重。
(6)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就近送往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7)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三、校园欺凌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根据人员受伤情况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
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及同级政府(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轻伤且未造成死亡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若发生伤害需要救护的,应立即报告120救援;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历,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援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处理程序:
1.迅速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2.开展事故调查。
3.做好情况通报。
4.全体教职工都必须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和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工作懈怠而导致校园伤害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追究责任。
四、踩踏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人口流量较大,上课下课师生聚集较多,容易发生拥挤堵塞现象,特别是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火灾、地震等),会使师生慌张混乱,可能造成踩踏事件。
如果师生上下楼梯争先恐后,故意追逐打闹等不文明现象,或者通道堆放杂物、空间狭窄,若发现和处置不及时会造成通道拥挤、堵塞,不能及时疏散人员,导致人员聚集较多,出现上下楼推拉碰撞,容易造成踩踏事故。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踩踏事故后,根据人员受伤情况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及同级政府(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处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轻伤且未造成死亡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征兆时,立即制止学生继续通往拥挤点。
(2)踩踏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20、110电话呼救,抢救受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让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4)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开展自救和互救。
(5)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重伤者的原则。判断伤势的依据有: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者伤势较重;脉搏急促而乏力者伤势较重;血压下降、瞳孔放大者伤势较重;有明显外伤,血流不止者伤势较重。
(6)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就近送往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7)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五、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多数学校使用校车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定等易造成交通事故;校门口道路有社会车辆来往,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若交通管制不力等原因易发生交通事故;校内教职工及其他外来车辆行驶过快易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交通事故发生后,当班负责人立即上报至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件有关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故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目前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故处置过程和结果;
(5)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3响应分级
(1)校内一级响应
校内及校园周边师生发生轻微、一般交通事故,进行校内一级响应,学校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校内及校园周边师生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进行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的负责人迅速查明交通事故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对于死亡人员要等待医疗、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通讯联络组,联系伤亡学生家长并安抚情绪。
(6)在公安、医疗、交通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主动向相关救援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说明着事故原因、人员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六、大型活动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大型活动包括:校内体育、竞技、艺术活动以及校外社会实践、参观活动等。由于参加活动的师生众多、环境的复杂、设施设备的多样性因此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就会大大提高。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年级、班级、部门等非全校性活动及外出活动应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活动负责人任现场总指挥,班主任、跟班老师等为现场应急小组成员,在学校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之前配合协助活动负责人先期处置突发事故。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举行大型活动期间发生安全突发事故(事件),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活动负责人报告,活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开发区教育分局(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原因;
(2)事故可能发展情况;
(3)建议应急处理的措施;
(4)请求支援的内容;
(5)人员伤亡情况;
(6)财产损失情况;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3响应分级
结合各学校应急的能力大型活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
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踩踏、交通事故等导致师生受伤(无人员死亡),活动负责人可处置时,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活动负责人请示学校应急指挥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活动负责人任现场总指挥组织救援工作。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不能控制事态,事故影响范围扩大时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活动现场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和防控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4.1火灾处置措施
(1)活动负责人迅速组织现场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救援:先救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火灾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维持秩序,防止意外;
(4)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5)抢险救援组,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栓及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转移危险物品,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疏散现场所有无关人员,尽量控制火势等待公安消防队救援。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火灾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消防人员开始灭火的同时所有应急小组成员撤离。
(6)后勤保障组,为其他应急小组提供灭火器、药品等应急物资。
4.2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征兆时,现场负责人立即制止学生继续通往拥挤点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准备应急行动;
(2)踩踏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迅速拨打120、110电话呼救,组织现场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3)警戒疏散组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让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4)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医疗救护组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救援并指导现场人员自救和互救。
(5)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重伤者的原则。判断伤势的依据有: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者伤势较重;脉搏急促而乏力者伤势较重;血压下降、瞳孔放大者伤势较重;有明显外伤,血流不止者伤势较重。
(6)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送医。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就近送往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7)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一般伤口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氯化钠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3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纱布棉垫。每小时放松1次,每次1-2分钟。
(8)当发现伤者呼吸、心跳停止时,要赶快做人工呼吸,辅之以胸外按压。
4.3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1)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对于死亡人员要等待医疗、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通讯联络组,联系伤亡学生家长并安抚情绪。
(6)在公安、医疗、交通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主动向相关救援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说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7)各应急小组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救援、调查等工作。
4.4社会实践活动事故处置措施
(1)凡外出行动要明确安全分工,一旦发生意外、报警人、救护人员,应立即到位,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2)外出活动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以人为本”是最高原则,要不惜一切力量,先保证人身安全,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3)负责报警的人员,先要备好通讯工具,报警电话“110、120、119”以及领导电话,以便事发时及时逐级报
告。
(4)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5)各校外出活动,要有各种活动安排细则,外出人员要与校内人员相互支持、配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在出发前后落实到实处,并确定各组负责人及职责要求(含外请人员在内)。出发前该有必要进行演炼的,要进行演炼准备,事故发生时第一首要任务是救人,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护。
七、食物中毒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场所在提供食品用餐时,师生误食、混食有毒有害、劣质变质过期食品或使用未消毒有污染的餐饮用具,有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如果师生在进餐时发生中毒事故,若发现和处置不及时会进一步危害身体健康,导致呕吐、腹痛、腹泻等,甚至死亡。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区内教职工或学生发现短时期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品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积极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和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安全管理人员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理。如事故造成中毒人员持续增加、中毒病情加重或死亡,要立即向120、110报警,并及时食药监部门和市教育局报告(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与食药监核实,在1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同级政府。
重大(Ⅱ级)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别重大(Ⅰ级)食品中毒事件,学校或市教育局可以直接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2)进程报告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食品中毒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日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一般(Ⅳ级)食品中毒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市教育局。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进程报告内容: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本单位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即一次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即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4.1救援工作
抢救人员将中毒人员转移到安全、有利救治地点,先进行紧急催吐办法尽快排出毒物,再根据中毒程度将中毒人员转送专业医院。
4.2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1)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3)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3对食品中毒控制处理
(1)协助调查、采取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积极应协助防疫人员及时了解中毒人员所就餐的场所,就餐的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送上级部门检验。
(2)善后处理
学校做好中毒人员和中毒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后,做出责任鉴定。
(3)及时评估分析
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并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由市应急办、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适时公布情况。
收集社情动态,要做好当事师生家属的情绪稳定工作,关注学校师生动态并加以引导,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
(4)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学校各部门应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和完善,加强管理和整改,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市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传染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受人口流动,学生抵抗疾病能力,自然环境恶化、水源地污染以及季节等诸多因素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可能受到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
异常反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潜在危险伤害。
如果师生发生不明原因疾病、异常不良反应、危害严重的急性和慢性疾病时,若发现和处置不及时会进一步危害身体健康,导致恶性传染,出现感冒、发烧等不适反应,甚至死亡。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群体性异常反应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并向市教育和卫计委进行初次报告(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与同级卫计委核实,在45分钟内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同级政府。
重大(Ⅱ级)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别重大(Ⅰ级)传染病事件,学校或市教育局可以直接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2)进程报告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传染病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日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一般(Ⅳ级)传染病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市教育局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
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Ⅳ级)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请求援助。待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后积极配合政府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2)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3)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4)协助市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市政府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对疫苗可预防性疾病及时开展应急接种;
(5)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
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6)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经由市疾控机构提议,学校可采取临时班级停课措施;必要时经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市教育局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全校停课措施;
(7)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和市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8)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传染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与患病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做好思想工作,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及其家属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9)按照市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并应向市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报告。
九、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1事件风险分析
夏季发生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由于其破坏力极强,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带来的灾害故列入此专项预案。以上自然灾害均可导致人员伤亡及建筑损毁,同时可能导致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淹溺等次生事故,甚至造成群死群
伤。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件信息报告程序
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灾害发生后,当班负责人立即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灾害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件有关情况上报相关部门(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件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校舍损坏程度(损坏和倒塌面积)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5)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3响应分级
学校可结合气象台、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根据学校的应急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件应急响应划分等级。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台风、暴雨、雷电等造成师生轻伤、重伤,事故
影响程度在学校可控范围之内,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在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灾害并未得到控制继续蔓延扩大的,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请求援助。
4防御措施
4.1台风防御措施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防御措施应根据预警信号的级别分别对应。防御措施如下:
4.1.1台风蓝色预警防御措施: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此为蓝色预警。
(1)做好防风准备,并及时通知户外、高空人员;
(2)妥善安置易受大风的室外物品。
4.1.2台风黄色预警防御措施: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并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儿童和学生;
(2)危险地带人员撤离,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3)应急救援小组做好防御准备,临时避险场所开放。
4.1.3台风橙色预警防御措施: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学校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师生应留在室内或到安全场所避风。
4.1.4台风红色预警防御措施: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全校教职员工做好防灾一切准备,时刻关注学生安全状况;
(2)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4.2暴雨防御措施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防御措施如下:
4.2.1暴雨黄色预警防御措施: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及时通知易受暴雨影响的户外学生及工作人员;
(2)密切注意暴雨可能造成的校园积水、财产损失等。
4.2.2暴雨橙色预警防御措施: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2)做好防御水灾的工作。
4.2.3暴雨红色预警防御措施: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儿童和学生;
(2)临时避险场所开放,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3)应急救援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等做好相关防御准备。
4.3雷电防御措施
(1)建议停止户外易燃、易爆危险作业;
(2)关闭门窗,不要靠近窗户、金属栏杆;
(3)碰到闪电打雷时,要迅速到就近的建筑物内躲避;
(4)无处躲避时,要将手表、眼镜等金属物品摘掉,找低洼处伏倒躲避,千万不要在大树下躲避,不要站在高墙上、电杆旁或天线附近;
5处置措施
5.1校内一级响应处置措施
5.1.1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通知伤亡学生家长并安抚情绪;
5.1.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事件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5.1.3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1)暴雨可能造成学生溺水,当发现后,应先清除其口腔、鼻孔里的淤泥,清空肚子里的积水,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使其恢复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快速将溺水者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救治;
(2)遭雷击被烧伤或严重休克的学生,身体并不带电。此时要保持镇静,首先应让其躺下,扑灭伤者身上的火,再对其实施抢救。若伤者已经失去知觉,但仍有呼吸和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即使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要中止心肺复苏的急救。
5.1.4警戒疏散组,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意外;
5.1.5后勤保障组,为各小组提供应急救援所需药品、
纱布、雨衣等物资。
5.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5.2.1由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调动全校范围内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和防控工作,报请消防、街道、环保及医疗等支援。
5.2.2对于造成学生死亡的,医疗救护组进行先期处置,警戒疏散组负责保护现场等待相关部门处理。
5.2.3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各应急小组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抢险救援工作
5.3地震处置措施
地震发生时,会造成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应急处置措施必须争分夺秒,按照就近避险、撤离避险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处置措施如下:
(1)一楼的教师立即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2)二楼的教师根据震感强烈程度组织学生快速、有序疏散或采取原地避险,等房屋晃动停止后再指挥疏散;
(3)三楼及以上的教师只能先组织学生原地避险,等待房屋晃动停止后再指挥疏散;
(4)疏散时,应错开时间,分班级、分楼层疏散,避免拥挤踩踏;
(5)疏散小组成员和当班老师在楼梯、走廊拐弯处、楼门口等位置引导,维持秩序,防止拥挤;
(6)医疗救护组及时救护伤员;
(7)抢险救援组参与次生灾害处置与抢救;
(8)通讯联络组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及上报灾情。
十、学校防汛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在雨季和汛期因暴雨、洪水、台风等带来的校园及周边积水、校园建筑物倒塌等,造成师生人员及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台汛灾害预警员落实
有破旧校舍或地处偏低灾害隐患点的中小学,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3.2防汛防台检查
各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汛台情前组织力量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3台汛及次生灾害预警
可能受台风、降雨影响的地区,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台风动向和降雨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江河洪水、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师生家长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4.处置措施
4.1灾害分级
按照汛台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重大灾害、较大灾害和一般灾害。
汛台灾害达到的级别以市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的通知为准。
4.2应急处置
(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应急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市教育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汛台情分析会,动员部署防汛防台工作,及时向各中小学传达汛台及次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协调营救被洪水围困或因其它次生灾害受困的群众。及时将防汛防台情况报上级防汛防台领导机构。
(2)较大灾害应急响应
市教育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防汛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师生梯次转移命令,组织指挥中小学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台风和水雨情,并向全市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汛防台情况报上级防汛防台领导机构。
(3)一般灾害应急响应
市教育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汛台情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汛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台风和水雨情,并向防汛防台全市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4.3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灾害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
(1)灾害发生概况;
(2)灾害可能发展情况;
(3)建议应急处理的措施;
(4)请求支援的内容;
(5)人员伤亡情况;
(6)财产损失情况;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4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事发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宣布应急结束。
5.宣传、培训与演练
加强防汛防台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
灾能力。
5.1培训
结合学校的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工作应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5.2演练
定期举行防汛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善后工作
6.1救灾
台汛灾害发生后,市教育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6.2救济救助
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的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师生吃饭、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问题。
6.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积极协调卫生部门,抢救因灾伤病师生,对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受灾学校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4校舍修复
要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校舍、道路、通信等设施,争取学校尽快复课。对危旧校舍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请专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采取隔断措施,并限期拆除。
6.5防汛工作评估
汛情过后,各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应针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灾工作。
十一、教育考试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我市各项教育考试顺利进行,严肃考风考纪,提高考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有效地降低突发事件对考试工作带来的损害程度,最大限度地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利益,保障考试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及省招考委制定的《山东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制定我市教育统一考试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工作目标和责任
(一)应急工作目标
提高我市保障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和处置考试突发安全
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考试突发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考生的利益,维护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促进教育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事件责任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事件负总责。
2.分管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必须帮助校长抓好各方面工作。
3.学校办公室对突发教育考试安全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切实抓好各方面工作。
4.保密员是运送试卷和保管试卷的第一责任人。5.监考员是监考时的第一责任。
二、预防措施
1.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的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局突发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教育考试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2.对监考员、保密员等教育考试有关人员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
3.对保密室的建筑和设备加强安全检查。
4.对运送试卷的车辆做好运送前的检查。
三、教育考试突发安全事件的种类
(一)试卷泄密事件
1.命题人员泄密事件。
2.试题印刷过程中发生的泄密事件。
3.试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泄密事件。
4.试题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泄密事件。
5.考试过程中发生的泄密事件。(1)发错试题导致无
意泄密。(2)监考人员将试题传出试室导致泄密。(3)考生进场“偷题”造成试题泄密。
(二) 环境事件
1. 社会安全事件。
2. 公共卫生事件。
3.学校事故灾难事件。4.自然灾害。
(三)重大违纪舞弊事件1.利用通讯工具作弊。
2.内外勾结作弊。
3.冒名顶替,请人代考。
(四)考点安全偶发事件
试卷印刷存在错漏、错发试卷、试卷份数不够、考试设备出现故障等就是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偶发事件。
四、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应急响应
教育考试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应及时将事件发生的情况和受害程度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散,或采取措施进行自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接到下一级考试机构有关突发事件的报告后,要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应急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二)应急措施
1.保护现场。考点对事发现场有关物品进行封闭保护,包括对事发相关考试用品、证件和试题实行有效保护。减少和化解突发事件的危害,同时为事后破案和查处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2.报告危情。在教育考试准备工作阶段,或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后,必须报告各级考试机构。
3.防止扩散。教育考试在发生试题泄密、试卷安全受到威胁,或可能波及较大面积的考试违纪舞弊案件等突发事件后,要控制相关责任、涉密、涉案人员和物品,防止试题扩散、违纪舞弊范围扩大。
4.坚决查处。教育考试在出现危及考试正常进行,扰乱考试正常秩序的突发事件后,相关职能科室必须迅速查明事实,并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员。
(三)处置办法
1.试卷运送突发情况的处置办法。
(1)试卷运送途中,车辆突然发生故障,无法运送时,
随车押运的公安应迅速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卷车。驾驶员下车排除故障。试卷押送人员应始终看护试卷。
在短期内无法排队车辆故障的,应迅速与送卷单位取得联系,及时派车接应。同时应主动取得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帮助。
(2)试卷运送途中发生车祸时,随车押运的公安、武警应迅速保护现场,除公安、武警外,任何人不得接近运卷车;试卷押送人员应始终看护试卷,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应迅速拨打“110”,呼请当地公安部门保护现场。车祸造成试卷散落时,除了看护好车内试卷外,其他人员应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回试卷,防止失密泄密范围扩大。如有必要,可迅速请求当地公安部门在事发附近的路段设立关卡,对接触过裸露试卷的人妥善采取从接触试卷开始直至失泄密科目开考1小时的隔离措施。
(3)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引发车辆突然起火时,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积极采用自带消防器材或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公安、交警应迅速保护现场,如有必要,可迅速拨打“110”、“119”,呼请当地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帮助。
(4)因道路严重塞车,试卷无法按时运到时,试卷押送人员应加强对试卷的守护,同时请押送试卷的公安人员迅速与公安交警取得联系,说明情况,优先放行。
(5)出现上述情况,必须及时向局领导报告试卷运送途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2.试卷保管突发情况的处置办法。
学校考点建立的试卷保密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室的使用规定,使用期间每半天对试卷保密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果发现试卷失密、泄密,应当立即上报教育、公安和保密部门,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3.考试期间,监考员在试室或考场拆封、分发试卷时,发现非当科次、未开考试卷后,立即收回、封存该试卷,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监考人员不能离开考场,就近请流动监考人员向主考报告,主考核实后向上级考试机构报告,经批准后启用备用卷,加派未接触装错科目试卷的流动监考人员监考,对原监考人员采取隔离措施。主考对接触试卷的监考员、学生进行隔离至失密的科目开考后1小时,以防止试卷泄密扩散。同时,报告上级考试机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统计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评估、核实泄密事件所造成的负面情况以及开展应急工作的综合情况。为了避免引起误解,在适当范围内说明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迅速安定人心。
4.评卷突发情况的处置办法
评卷期间,评卷点一旦发现有答卷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并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控制相关人员的对外联系,等待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
5.重大违纪舞弊案件的处理办法
发现考试违纪作弊的考试管理人员包括监考员、巡视员和考务人员,应立即制止作弊人员的作弊行为,防止违纪作弊行为的蔓延,同时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采取措施控制泄案人员,做好取证工作。同时报上级考试机构。上级教育部门根据违纪作弊案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查明事实,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
十二、学校建设工地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2.危险源情况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施工单位成立工地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程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紧急情况调度处理工作,建设单位积极配合施工方做好有关工作。
3.2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1)抢险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总监、现场经理、机电经理、项目工程师和项目班子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行政部、经警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后勤保障部: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物资、行政、食堂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项目卫生所医生组成,成员由卫生所护士、救护车队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领导班子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责任部门
领导担任,成员有项目安全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
4.1.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4.1.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应根据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
(4)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5)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
(8)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9)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4.1.3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搽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8)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9)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
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1)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2)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3)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5)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
(1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4.2信息报告
(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
(2)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小组成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3)根据事故类别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4)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5应急响应
5.1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
5.1.1大型脚手架出现变形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戗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到变形区外排。八字戗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2)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
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3)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5.1.2大型脚手架失稳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员伤亡时的应急措施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如无人员伤亡,立即实施脚手架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措施。以上行动须由有经验的安全员和架子工长统一安排。
5.1.3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抢救措施
(1)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受伤部位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5.2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就关上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
脏按压。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4)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5)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对伤人进行急救。
(6)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迅速——争分夺秒时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在就近送医院抢救。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确——人工呼吸发的动作必须准确;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5.3坍塌事故应急处置
(1)坍塌事故发生时,安排专人及时切断有关闸门,并对现场进行声像资料的收集。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再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3)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
(6)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7)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8)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9)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4电焊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1)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工作。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下穿绝缘橡胶鞋,以免焊接时被
烧伤。
(3)焊工应带绝缘手套,不得湿手作业操作,以免焊接时触电。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5)高空电焊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作业面设水平网兜并铺彩条布,周围用密目网维护,以防焊渣四溅。
(6)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7)现场上固定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迫发生触电。
(8)电焊施工前,项目要统一办理动火证。
5.5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车辆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
(2)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权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4)为防止车辆爆炸,项目人员除自救外,还应向社会专业救援队伍求援,尽快扑灭火情。
(5)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山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是防止车辆发生火灾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俩洒水降温。
5.6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应急处置
5.6.1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流程应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2)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救援,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4)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5)安全总监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
(6)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总监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5.6.2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目的是帮助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疏散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爆炸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和应变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施工人员不仅可以沉稳自救,还可以冷静地配合外界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发生时,在安全地带的施工人员可通过手机、对讲机向楼上施工人员传递火灾发生信息和位置。
(3)紧急情况下电梯、楼梯、马道的使用。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室内电梯和外用电梯逃生。因为室内电梯井会产生“烟囱效应”,外用电梯会发生电源短路情况。最好通过室内楼梯或室外脚手架马道逃生。如果下行楼梯受阻,施工人员可以在某楼层或楼顶部耐心等待救援,打开窗户或划破安全网保持通风,同时用湿布捂住口鼻,挥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处的位置。
5.6.3火灾、爆炸发生时人员疏散应避免的行为因素。
(1)人员聚集。灾难发生时,由于人的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决定受灾人员的行为具明显向光性,盲从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无路时,只要有一丝光亮,人们就会迫不及待的向光亮处走去。盲从性是指事件突变,生命受到威胁时,人们由于过分紧张、恐慌,而失去正确的理解和判断能力,只要有人一声招呼,就会导致不
少人跟随、拥挤逃生,这会影响疏散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恐慌行为。是一种过分和不明智的逃离行为,它极易导致各种伤害性情感行动,时常带来灾难性后果。
(3)再进火场行为。受灾人已经撤离或将要撤离火场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驱使他们再度进入火场,这也属于一种危险行为,在实际火灾案例中,由于再进火场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5.7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应急组长立即召集应急小组成员,分析现场事故情况,明确救援步骤、所需设备、设施及人员,按照策划、分工,实施救援。需要救援车辆时,应急指挥应安排专人接车,引领救援车辆迅速施救。
5.7.1塔式起重机出现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1)塔吊基础下沉、倾斜: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②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②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③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④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
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3)塔吊倾翻:①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②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4)锚固系统险情: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②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③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5)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②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③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5.7.2小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2)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5.7.3机械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的处置: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
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塔式起重机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伤:①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②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制定救援措施时一定要考虑所采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风险,经评价确认安全无误后再实施救援,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新的伤害或损失。
6.应急物资及装备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灭火剂:水、泡沫、CO2、卤代烷、干粉、惰性气
体等;
(3)灭火器:干粉、泡沫、1211、气体灭火器等;
(4)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
(5)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6)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
(7)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一个,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对讲机若干。
7预案管理
7.1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7.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8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十三、学生实验及危险化学品泄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实验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侵害;有毒有害化学品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化学品污染事件;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实验室污染事件等。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实验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后,根据情况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及同级政府(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对于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的事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轻伤且未造成死亡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视情况请求东营市教育局应急支援。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严重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征兆时,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延误。
(2)根据实验室安全事件发生的规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或实验区。
(3)对于受伤员实行就地报告,及时就医。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积极与医疗部门协调,提供有关资料,尽早确诊,尽早治疗,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4)对于查明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物品要对其进行封存和销毁,紧急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等公众共用设施。
(5)对受到污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
(6)出现大量或毒性极大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事件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必要进行人员疏散。
5一般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不靠近水源时可立即用棉花或纱布擦掉,除白磷烧伤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冲洗。如果皮肤已有破伤或毒物落入眼睛内,经水冲洗后,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2)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时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溢出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行实验室。如果发生人员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拨打120电话急救。
(4)遇到化学品烧伤时,如被强酸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钠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如被浓碱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醋酸溶液或硼酸溶液冲洗。
附件1
东营市第二中学
关于成立应急处突队伍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应对校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挑战,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成立应急处突工作队伍。
一、成立应急处突领导小组
组 长:张振峰 马占武
副组长:张德刚 张建全 曹新江 杜飞 薛天涛
成 员:周建设 隋增光 刘琦亮 孙长萍 高兴冉 马小丽 崔小辉 隋联军 李建中 赵红军 张建辉 张骁勇 艾霞 李伟 马金明 张洪伟
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应急处突工作,传达上级要求,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2.发生重大安全事件(事故)时,第一时间迅速组织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
3.接受上级重大安全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在校用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4.负责事件(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主要应急处突安全情况
1.食物中毒;2.新冠疫情;3.伤亡事故;4.学生欺凌;5.自然灾害;6.网络安全;7舆情;8.意识形态。
三、事件(事故)报告
1.首先发现的教职工负责,立即向当天带班的领导报告
2.如是学生安全问题,带班领导通知学生班主任到场,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并临时陪护学生;
3.带班领导及时向应急处突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先期调查了解事件(事故);
4.事件(事故)报告应报告清楚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涉及人数、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如有必要15分钟内要电话报到市教育局,如有必要随后组织书面报告,根据情况后续阶段性报告、总结报告。
四、事件(事故)应急处理
接到报告后,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救援行动。
东营市第二中学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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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二中学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我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构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
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39639-2013)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4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1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9号)1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
15.《东营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东政发[2005]第11号)
16.《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7.《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8.《东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8.《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21.《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2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地震、龙卷风、暴雪、冰雹、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各类安全事故。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集体上访事件、社会治安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5)考试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维护师生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立足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安全威胁和学校的影响。
(1)坚持预防为主。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管理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演练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3)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要调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积极性,要积极依靠街道、社区、交警、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力量到校指导工作的开展。
(五)事故风险描述
学校建有多栋教学建筑,内设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功能室等,同时学校设有厨房、食堂、宿舍等。
1.火灾:学校教学楼、宿舍有多年建筑和民用建筑,因消防设施不完善或检查不到位情况,存在火灾等风险;办公室、教室大量使用办公用电设备、电源插座、移动电源插座板,均有可能因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短路等产生的电火花滴落到周围可燃物上而引发电气火灾;实验用酒精属于易燃液体,具有易燃易爆性。实验过程中有机溶剂大量挥发,若未及时排走和吸收会形成易燃易爆蒸气,很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作业场所使用的灯具、开关和电机等电气设备不防爆或通风不良,或与周围的明火距离过近,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
2.反恐防暴事故:驾驶交通工具对学校进行袭击、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师生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利用暴力工具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劫持师生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在学校内纵火、投毒,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3.校园欺凌事件: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4.踩踏事件:学校教职工与学生人数众多,上下课期间学生追逐打闹等容易发生踩踏事件;踩踏事件容易导致群死群伤。
5.交通事故:校门口交通道路有社会车辆来往,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若交通管制不力等原因易发生交通事故;教职工及其他外来车辆在校内行驶过快或失控易造成交通事故。
6.大型活动:学校组织大型校内外活动时,因人员过多、密集和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容易发生事故(事件)。
7.食品中毒事故: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在制作食物时,使用过期、腐烂等不合格原材料或在制作过程中不注意卫生,可能在师生食用后导致食品中毒。
8.传染病:学校受人口流动、学生抵抗疾病能力、自然环境恶化、水源地污染以及季节等诸多因素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可能受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潜在危险伤害。
9.自然灾害:有台风、暴雨、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若发生严重或处置不力会严重造成人员伤亡、建筑物损毁及财产损失。
10.触电:配电房、办公室、教室、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区域的电气设备、设施故障、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触电事故会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
11.溺水:辖区内有河流和池塘,存在溺水风险。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1.设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
总指挥:张振峰、马占武
副总指挥:张德刚 张建全 曹新江 杜飞 薛天涛
成员:周建设 隋增光 刘琦亮 孙长萍 高兴冉 马小丽
崔小辉 隋联军 李建中 赵红军 张建辉 张骁勇
艾霞 李伟 马金明 张洪伟
2. 应急工作(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简称办公室)
主任:曹新江
副主任:崔小辉
成员:李桂杰 李伟 马金明 张洪伟 刘广海 安吉峰
成龙 赵红军 高成进 林宗英
(二)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种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及时向市教育局等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及时与市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协助处理,妥善应对。
(三)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种突发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中心。督导、检查各处室、年级落实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四)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分工
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设六个应急处置工作组
1.救援行动组
组长:崔小辉
成员:李桂杰 安吉峰 赵红军 林宗英
2.医疗救护组
组长:刘琦亮
成员:郝丽霞 西文防 韩露婕
3.疏散引导组
组长:周建设
成员:李建中 张建辉 隋增光 孙长萍 高兴冉 马小丽
4.新闻宣传组
组长:张骁勇
成员:王思山 李耀华 朱一心 刘敏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隋联军
副组长:艾霞
成员:周文礼 曹保忠 薛善义 解宏伟 耿沛明 刘浩然 刘莎莎 李成燕 徐炳刚 张吉庆 燕子勇
6.善后处置组
组长:曹新江
成员:刘琦亮 崔小辉 李伟 马金明 张洪伟
(五)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
1.救援行动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2.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3.疏散引导组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学生、教职员工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4.新闻宣传组主要职责
(1)按事实通报情况。
(2)负责接待媒体记者。
(3)对宣传报道进行把关,防止失实报道造成的不良影响。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必要时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的调度安排工作。
(2)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6.善后处置组主要职责
(1)负责事后现场清理。
(2)负责理赔、家长慰问。
(3)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
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一是迅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得知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并马上派人员到达现场,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及同级政府(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二是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续报,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对动态情况实行边处置边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一是紧急电话报告,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市教育局应急事故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并按总指挥要求,按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工作。二是紧急文件报送,紧急电话报告后,救援行动组应当立即将事故发生、处置等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办公室。
3.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故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后学校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事故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和预警行动
1.在市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下,学校各处置小组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传播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新闻发布工作由市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或应急处置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主要发布如下要点:
1.事故基本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种类,初步判明的事故原因、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事态控制情况及发展趋势。
2.领导人的指示。说明各级领导同志对事故及处置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学校贯彻落实情况。
3.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应急预案规定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已经和正在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调用情况,应急救援取得的成效及评价。
4.救援工作计划。包括计划调用的队伍、装备、物资,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加强指挥和管理的措施。
5.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利于抢险救援工作开展、不利于社会和学校安定、不利于党和国家形象的信息,对与事实不符的传言以及蓄意制造的谣言进行澄清。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校园内的联络通信,固定区域使用广播、内线电话,非固定区域属于非防爆区的可使用手机。
2.本预案应急指挥人员使用的应急通信设备除手机由持有人自行负责维护外,其余设备(办公电话、广播等)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配备、维修、日常维护和保管,保证其随时有效投入使用。
(二)应急队伍保障
1.应急队伍应包括抢险救援、警戒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通讯联络、善后处理等人员。
学校应急队伍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及处置,学校应急队伍由学校教职工组成。
2.发生火灾、社会安全事件时拨打119、110电话请求支援,拨打120电话进行黄金时间救援。
(三)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消防器材、个体防护用品(具)均配置齐全,并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使其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四)经费保障
学校执行国家与地方财政政策,应急经费可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并予以保障。应急救援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及供给渠道予以解决;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队伍培训、演(练)习等开支应纳入学校年度投资计划。
(五)交通运输保障
学校公务用车做为应急交通工具,建立车辆档案,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障车辆的性能时刻能够满足应急的需要。必要时用学校教职员工的车辆临时充当应急运输车辆。
(六)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以学校室外体育场做为火灾、地震等事故的紧急避难场所,以一楼教室、室内运动场做为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事故的紧急避难场所,并配套准备饮水、食物、取暖等物资。
(七)其他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周边单位提供保障。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五、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学校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加强地震、洪水、溺水、地质灾害、泥石流、雷电、雾霾、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危害性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遇恶劣天气,迅速向抢险救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预报,请示教育主管部门,决定适当时段、适当区域学校停课,并将决定电话或书面通知家长。
3.迅速组织师生员工有序的转移至安全地段。
4.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幸存和遇难人员。
5.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周密部署,明
确分工,责任到人。外出大型活动将申请报告及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安全事故信息报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3.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市教育、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食物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学校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隔离患者,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或监护人,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六)学校突发地震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要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全面进入抗震救灾工作。
2.地震发生后,市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一般地震,各成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较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工作岗位,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重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地震现场,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
3.组织学校开展人员救护和学校财产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协调各种救援队和社会力量开展紧急救援工作,进行工程抢险和救援现场处置。
4.组织引导学校师生员工迅速撤离危险地带,集中到广场、绿地、操场和其它应急疏散场所避险;维护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七)学校火灾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及时报警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2.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或铃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或火源现场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学校后勤突发安全保障事故的处置办法
1.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食品仓库、配电房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等部门的突发事故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九)外来暴力侵害恐怖袭击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校门口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劫持人质、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使用防卫器械阻止,迅速报告学校校长,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2.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3.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和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学校突发事件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①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②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还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公安部门报告。
③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④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十一)校园爆炸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市教育局指挥中心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市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者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十二)实验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实验危险药品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三双”管理制度。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指挥中心。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警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三)外出组织实习、参观等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市教育局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现场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十四)其他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上述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应急预案管理
(一)应急预案培训
学校要加强对各救援队伍的培训。每年要将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应急培训学习,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能上岗。
(二)应急预案演练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把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演练可采用室内桌面演练和室外实战演练两种方式。通过演练及时发现本相关预案的缺陷与不足,检验相关部门及职责的合理性和不同部门与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的了解程度和操作技能,并及时加以改善。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学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不足,进行适时地修改,以确保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强并真正发挥作用。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相应的工作文件,各处室、年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遵照执行。
(二)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急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四)本应急预案由东营市第二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
(五)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教室、食堂、办公室、宿舍等由于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接触不良、线路老化、元器件失效等原因,均可导致火灾。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食堂使用燃气,违规操作或危险化学品及燃气泄漏,也容易导致火灾。火灾产生的毒烟可导致人员中毒或窒息,毒烟可能影响整个教室或整栋教学楼,可能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立即向119、110报警。
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概况;
(2)事故可能发展情况;
(3)建议应急处理的措施;
(4)请求支援的内容;
(5)人员伤亡情况;
(6)财产损失情况;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应急的能力将火灾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在初期阶段或现场人员通过处置可扑灭时,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火灾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仍不能处置时,由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4.1固体可燃物火灾处置措施
(1)现场负责人应迅速查明火灾情况,上报总指挥,总
指挥立刻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火灾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到达现场后,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意外;
(4)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5)警戒疏散、抢险救援组,应服从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行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栓及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转移危险物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疏散现场所有人员,等待公安消防队救援,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主动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情况,说明着火部位、人员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4.2电气火灾处置措施
扑救电气火灾时学校电工须要到场参与扑救,由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扑救。要注意千万不能先用水救火,一旦操作错误,不但不能灭火还会使得抢险人员触电。
处置措施如下:
(1)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切断电源以免触电,避免电气设
备与线路短路扩大。根据火场不同情况,发生电气火灾时,只有确定电源已被切断的情况下,才可以用水进行灭火。在不能确定电源是否被切断的情况下,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
(2)火灾区域内电气设备由于受潮及烟薰,绝缘能力降低,拉开开关时要使用绝缘工具。
(3)剪断电线时,不同线路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发生两相或三相短路。
(4)带电线接地时应设警戒区域,防止人员进入而触电。
(5)为防止火灾扩大,往往来不及断电或其他原因不能断电而需要带电灭火。此时不能用水灭火,可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二、反恐防爆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驾驶交通工具对学校进行袭击、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师生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利用暴力工具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劫持师生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在学校(幼儿园)内纵火、投毒,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
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反恐防爆事故后,根据人员受伤情况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及同级政府(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处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轻伤且未造成死亡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征兆时,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延误。
(2)各级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踩踏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20、110电话呼救,抢救受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让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4)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开展自救和互救。
(5)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重伤者的原则。判断伤势的依据有: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者伤势较重;脉搏急促而乏力者伤势较重;血压下降、瞳孔放大者伤势较重;有明显外伤,血流不止者伤势较重。
(6)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就近送往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7)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三、校园欺凌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根据人员受伤情况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
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及同级政府(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轻伤且未造成死亡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受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若发生伤害需要救护的,应立即报告120救援;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历,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援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处理程序:
1.迅速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2.开展事故调查。
3.做好情况通报。
4.全体教职工都必须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和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工作懈怠而导致校园伤害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追究责任。
四、踩踏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人口流量较大,上课下课师生聚集较多,容易发生拥挤堵塞现象,特别是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火灾、地震等),会使师生慌张混乱,可能造成踩踏事件。
如果师生上下楼梯争先恐后,故意追逐打闹等不文明现象,或者通道堆放杂物、空间狭窄,若发现和处置不及时会造成通道拥挤、堵塞,不能及时疏散人员,导致人员聚集较多,出现上下楼推拉碰撞,容易造成踩踏事故。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踩踏事故后,根据人员受伤情况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及同级政府(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处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轻伤且未造成死亡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征兆时,立即制止学生继续通往拥挤点。
(2)踩踏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120、110电话呼救,抢救受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让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4)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开展自救和互救。
(5)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重伤者的原则。判断伤势的依据有: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者伤势较重;脉搏急促而乏力者伤势较重;血压下降、瞳孔放大者伤势较重;有明显外伤,血流不止者伤势较重。
(6)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就近送往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7)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五、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多数学校使用校车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定等易造成交通事故;校门口道路有社会车辆来往,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若交通管制不力等原因易发生交通事故;校内教职工及其他外来车辆行驶过快易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交通事故发生后,当班负责人立即上报至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件有关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故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目前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故处置过程和结果;
(5)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3响应分级
(1)校内一级响应
校内及校园周边师生发生轻微、一般交通事故,进行校内一级响应,学校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校内及校园周边师生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进行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的负责人迅速查明交通事故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对于死亡人员要等待医疗、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通讯联络组,联系伤亡学生家长并安抚情绪。
(6)在公安、医疗、交通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主动向相关救援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说明着事故原因、人员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六、大型活动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大型活动包括:校内体育、竞技、艺术活动以及校外社会实践、参观活动等。由于参加活动的师生众多、环境的复杂、设施设备的多样性因此发生意外事故的风险就会大大提高。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年级、班级、部门等非全校性活动及外出活动应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活动负责人任现场总指挥,班主任、跟班老师等为现场应急小组成员,在学校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之前配合协助活动负责人先期处置突发事故。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举行大型活动期间发生安全突发事故(事件),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活动负责人报告,活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开发区教育分局(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原因;
(2)事故可能发展情况;
(3)建议应急处理的措施;
(4)请求支援的内容;
(5)人员伤亡情况;
(6)财产损失情况;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3响应分级
结合各学校应急的能力大型活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
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踩踏、交通事故等导致师生受伤(无人员死亡),活动负责人可处置时,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活动负责人请示学校应急指挥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活动负责人任现场总指挥组织救援工作。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不能控制事态,事故影响范围扩大时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活动现场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和防控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4.1火灾处置措施
(1)活动负责人迅速组织现场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救援:先救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火灾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维持秩序,防止意外;
(4)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5)抢险救援组,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栓及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转移危险物品,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若火势一时难以扑灭,则疏散现场所有无关人员,尽量控制火势等待公安消防队救援。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向消防指挥人员介绍火灾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消防人员开始灭火的同时所有应急小组成员撤离。
(6)后勤保障组,为其他应急小组提供灭火器、药品等应急物资。
4.2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征兆时,现场负责人立即制止学生继续通往拥挤点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准备应急行动;
(2)踩踏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迅速拨打120、110电话呼救,组织现场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3)警戒疏散组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人员,让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4)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医疗救护组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救援并指导现场人员自救和互救。
(5)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重伤者的原则。判断伤势的依据有: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者伤势较重;脉搏急促而乏力者伤势较重;血压下降、瞳孔放大者伤势较重;有明显外伤,血流不止者伤势较重。
(6)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送医。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就近送往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7)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一般伤口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氯化钠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3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纱布棉垫。每小时放松1次,每次1-2分钟。
(8)当发现伤者呼吸、心跳停止时,要赶快做人工呼吸,辅之以胸外按压。
4.3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1)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
(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对于死亡人员要等待医疗、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通讯联络组,联系伤亡学生家长并安抚情绪。
(6)在公安、医疗、交通等部门人员到达现场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主动向相关救援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说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状况,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7)各应急小组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救援、调查等工作。
4.4社会实践活动事故处置措施
(1)凡外出行动要明确安全分工,一旦发生意外、报警人、救护人员,应立即到位,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2)外出活动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以人为本”是最高原则,要不惜一切力量,先保证人身安全,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3)负责报警的人员,先要备好通讯工具,报警电话“110、120、119”以及领导电话,以便事发时及时逐级报
告。
(4)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5)各校外出活动,要有各种活动安排细则,外出人员要与校内人员相互支持、配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在出发前后落实到实处,并确定各组负责人及职责要求(含外请人员在内)。出发前该有必要进行演炼的,要进行演炼准备,事故发生时第一首要任务是救人,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护。
七、食物中毒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场所在提供食品用餐时,师生误食、混食有毒有害、劣质变质过期食品或使用未消毒有污染的餐饮用具,有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如果师生在进餐时发生中毒事故,若发现和处置不及时会进一步危害身体健康,导致呕吐、腹痛、腹泻等,甚至死亡。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区内教职工或学生发现短时期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品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积极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和妥善安置中毒病人。安全管理人员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理。如事故造成中毒人员持续增加、中毒病情加重或死亡,要立即向120、110报警,并及时食药监部门和市教育局报告(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与食药监核实,在1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同级政府。
重大(Ⅱ级)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别重大(Ⅰ级)食品中毒事件,学校或市教育局可以直接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2)进程报告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食品中毒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日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一般(Ⅳ级)食品中毒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市教育局。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进程报告内容: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本单位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即一次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即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4.1救援工作
抢救人员将中毒人员转移到安全、有利救治地点,先进行紧急催吐办法尽快排出毒物,再根据中毒程度将中毒人员转送专业医院。
4.2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1)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3)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3对食品中毒控制处理
(1)协助调查、采取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积极应协助防疫人员及时了解中毒人员所就餐的场所,就餐的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送上级部门检验。
(2)善后处理
学校做好中毒人员和中毒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后,做出责任鉴定。
(3)及时评估分析
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并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由市应急办、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适时公布情况。
收集社情动态,要做好当事师生家属的情绪稳定工作,关注学校师生动态并加以引导,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
(4)总结报告
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学校各部门应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和完善,加强管理和整改,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市教育局做出书面报告。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传染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受人口流动,学生抵抗疾病能力,自然环境恶化、水源地污染以及季节等诸多因素影响,师生的身体健康可能受到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
异常反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潜在危险伤害。
如果师生发生不明原因疾病、异常不良反应、危害严重的急性和慢性疾病时,若发现和处置不及时会进一步危害身体健康,导致恶性传染,出现感冒、发烧等不适反应,甚至死亡。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群体性异常反应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并向市教育和卫计委进行初次报告(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与同级卫计委核实,在45分钟内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同级政府。
重大(Ⅱ级)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别重大(Ⅰ级)传染病事件,学校或市教育局可以直接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
(2)进程报告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传染病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日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一般(Ⅳ级)传染病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市教育局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
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Ⅳ级)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请求援助。待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后积极配合政府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措施
(1)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2)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3)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4)协助市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市政府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对疫苗可预防性疾病及时开展应急接种;
(5)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
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6)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经由市疾控机构提议,学校可采取临时班级停课措施;必要时经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市教育局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全校停课措施;
(7)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和市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8)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传染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与患病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做好思想工作,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及其家属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9)按照市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并应向市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报告。
九、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1事件风险分析
夏季发生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由于其破坏力极强,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带来的灾害故列入此专项预案。以上自然灾害均可导致人员伤亡及建筑损毁,同时可能导致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淹溺等次生事故,甚至造成群死群
伤。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件信息报告程序
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灾害发生后,当班负责人立即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灾害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件有关情况上报相关部门(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3.2事件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校舍损坏程度(损坏和倒塌面积)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5)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3响应分级
学校可结合气象台、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根据学校的应急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件应急响应划分等级。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台风、暴雨、雷电等造成师生轻伤、重伤,事故
影响程度在学校可控范围之内,启动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在启动校内一级响应后,灾害并未得到控制继续蔓延扩大的,启动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请求援助。
4防御措施
4.1台风防御措施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防御措施应根据预警信号的级别分别对应。防御措施如下:
4.1.1台风蓝色预警防御措施: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此为蓝色预警。
(1)做好防风准备,并及时通知户外、高空人员;
(2)妥善安置易受大风的室外物品。
4.1.2台风黄色预警防御措施: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并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儿童和学生;
(2)危险地带人员撤离,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3)应急救援小组做好防御准备,临时避险场所开放。
4.1.3台风橙色预警防御措施: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学校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师生应留在室内或到安全场所避风。
4.1.4台风红色预警防御措施: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全校教职员工做好防灾一切准备,时刻关注学生安全状况;
(2)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4.2暴雨防御措施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防御措施如下:
4.2.1暴雨黄色预警防御措施: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及时通知易受暴雨影响的户外学生及工作人员;
(2)密切注意暴雨可能造成的校园积水、财产损失等。
4.2.2暴雨橙色预警防御措施: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2)做好防御水灾的工作。
4.2.3暴雨红色预警防御措施: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学校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儿童和学生;
(2)临时避险场所开放,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3)应急救援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等做好相关防御准备。
4.3雷电防御措施
(1)建议停止户外易燃、易爆危险作业;
(2)关闭门窗,不要靠近窗户、金属栏杆;
(3)碰到闪电打雷时,要迅速到就近的建筑物内躲避;
(4)无处躲避时,要将手表、眼镜等金属物品摘掉,找低洼处伏倒躲避,千万不要在大树下躲避,不要站在高墙上、电杆旁或天线附近;
5处置措施
5.1校内一级响应处置措施
5.1.1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本学校各应急小组,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并与外界救援单位进行联系;通知伤亡学生家长并安抚情绪;
5.1.2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根据事件情况及危害程度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5.1.3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组长指挥立即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临时急救措施,对伤者进行清洗、包扎,重伤员应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1)暴雨可能造成学生溺水,当发现后,应先清除其口腔、鼻孔里的淤泥,清空肚子里的积水,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使其恢复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快速将溺水者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救治;
(2)遭雷击被烧伤或严重休克的学生,身体并不带电。此时要保持镇静,首先应让其躺下,扑灭伤者身上的火,再对其实施抢救。若伤者已经失去知觉,但仍有呼吸和心跳,则自行恢复的可能性很大,应让伤者舒适平卧、安静休息后,再送医院治疗。若伤者已停止呼吸或心脏跳动,应迅速对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即使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要中止心肺复苏的急救。
5.1.4警戒疏散组,组长指挥警戒、疏散工作,维持秩序,防止意外;
5.1.5后勤保障组,为各小组提供应急救援所需药品、
纱布、雨衣等物资。
5.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5.2.1由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调动全校范围内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和防控工作,报请消防、街道、环保及医疗等支援。
5.2.2对于造成学生死亡的,医疗救护组进行先期处置,警戒疏散组负责保护现场等待相关部门处理。
5.2.3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各应急小组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抢险救援工作
5.3地震处置措施
地震发生时,会造成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应急处置措施必须争分夺秒,按照就近避险、撤离避险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处置措施如下:
(1)一楼的教师立即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2)二楼的教师根据震感强烈程度组织学生快速、有序疏散或采取原地避险,等房屋晃动停止后再指挥疏散;
(3)三楼及以上的教师只能先组织学生原地避险,等待房屋晃动停止后再指挥疏散;
(4)疏散时,应错开时间,分班级、分楼层疏散,避免拥挤踩踏;
(5)疏散小组成员和当班老师在楼梯、走廊拐弯处、楼门口等位置引导,维持秩序,防止拥挤;
(6)医疗救护组及时救护伤员;
(7)抢险救援组参与次生灾害处置与抢救;
(8)通讯联络组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及上报灾情。
十、学校防汛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风险分析
学校在雨季和汛期因暴雨、洪水、台风等带来的校园及周边积水、校园建筑物倒塌等,造成师生人员及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总预案之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台汛灾害预警员落实
有破旧校舍或地处偏低灾害隐患点的中小学,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3.2防汛防台检查
各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汛台情前组织力量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3台汛及次生灾害预警
可能受台风、降雨影响的地区,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台风动向和降雨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江河洪水、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师生家长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4.处置措施
4.1灾害分级
按照汛台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重大灾害、较大灾害和一般灾害。
汛台灾害达到的级别以市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的通知为准。
4.2应急处置
(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应急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市教育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汛台情分析会,动员部署防汛防台工作,及时向各中小学传达汛台及次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协调营救被洪水围困或因其它次生灾害受困的群众。及时将防汛防台情况报上级防汛防台领导机构。
(2)较大灾害应急响应
市教育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防汛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师生梯次转移命令,组织指挥中小学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台风和水雨情,并向全市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汛防台情况报上级防汛防台领导机构。
(3)一般灾害应急响应
市教育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汛台情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汛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台风和水雨情,并向防汛防台全市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4.3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灾害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
(1)灾害发生概况;
(2)灾害可能发展情况;
(3)建议应急处理的措施;
(4)请求支援的内容;
(5)人员伤亡情况;
(6)财产损失情况;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4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事发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宣布应急结束。
5.宣传、培训与演练
加强防汛防台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
灾能力。
5.1培训
结合学校的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工作应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5.2演练
定期举行防汛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善后工作
6.1救灾
台汛灾害发生后,市教育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6.2救济救助
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的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师生吃饭、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问题。
6.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积极协调卫生部门,抢救因灾伤病师生,对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受灾学校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4校舍修复
要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校舍、道路、通信等设施,争取学校尽快复课。对危旧校舍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请专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采取隔断措施,并限期拆除。
6.5防汛工作评估
汛情过后,各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应针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灾工作。
十一、教育考试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我市各项教育考试顺利进行,严肃考风考纪,提高考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有效地降低突发事件对考试工作带来的损害程度,最大限度地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利益,保障考试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及省招考委制定的《山东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制定我市教育统一考试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工作目标和责任
(一)应急工作目标
提高我市保障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和处置考试突发安全
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考试突发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考生的利益,维护教育统一考试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促进教育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事件责任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事件负总责。
2.分管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必须帮助校长抓好各方面工作。
3.学校办公室对突发教育考试安全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切实抓好各方面工作。
4.保密员是运送试卷和保管试卷的第一责任人。5.监考员是监考时的第一责任。
二、预防措施
1.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的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局突发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教育考试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2.对监考员、保密员等教育考试有关人员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
3.对保密室的建筑和设备加强安全检查。
4.对运送试卷的车辆做好运送前的检查。
三、教育考试突发安全事件的种类
(一)试卷泄密事件
1.命题人员泄密事件。
2.试题印刷过程中发生的泄密事件。
3.试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泄密事件。
4.试题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泄密事件。
5.考试过程中发生的泄密事件。(1)发错试题导致无
意泄密。(2)监考人员将试题传出试室导致泄密。(3)考生进场“偷题”造成试题泄密。
(二) 环境事件
1. 社会安全事件。
2. 公共卫生事件。
3.学校事故灾难事件。4.自然灾害。
(三)重大违纪舞弊事件1.利用通讯工具作弊。
2.内外勾结作弊。
3.冒名顶替,请人代考。
(四)考点安全偶发事件
试卷印刷存在错漏、错发试卷、试卷份数不够、考试设备出现故障等就是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偶发事件。
四、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应急响应
教育考试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应及时将事件发生的情况和受害程度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散,或采取措施进行自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接到下一级考试机构有关突发事件的报告后,要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应急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二)应急措施
1.保护现场。考点对事发现场有关物品进行封闭保护,包括对事发相关考试用品、证件和试题实行有效保护。减少和化解突发事件的危害,同时为事后破案和查处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2.报告危情。在教育考试准备工作阶段,或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后,必须报告各级考试机构。
3.防止扩散。教育考试在发生试题泄密、试卷安全受到威胁,或可能波及较大面积的考试违纪舞弊案件等突发事件后,要控制相关责任、涉密、涉案人员和物品,防止试题扩散、违纪舞弊范围扩大。
4.坚决查处。教育考试在出现危及考试正常进行,扰乱考试正常秩序的突发事件后,相关职能科室必须迅速查明事实,并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员。
(三)处置办法
1.试卷运送突发情况的处置办法。
(1)试卷运送途中,车辆突然发生故障,无法运送时,
随车押运的公安应迅速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卷车。驾驶员下车排除故障。试卷押送人员应始终看护试卷。
在短期内无法排队车辆故障的,应迅速与送卷单位取得联系,及时派车接应。同时应主动取得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帮助。
(2)试卷运送途中发生车祸时,随车押运的公安、武警应迅速保护现场,除公安、武警外,任何人不得接近运卷车;试卷押送人员应始终看护试卷,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应迅速拨打“110”,呼请当地公安部门保护现场。车祸造成试卷散落时,除了看护好车内试卷外,其他人员应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回试卷,防止失密泄密范围扩大。如有必要,可迅速请求当地公安部门在事发附近的路段设立关卡,对接触过裸露试卷的人妥善采取从接触试卷开始直至失泄密科目开考1小时的隔离措施。
(3)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引发车辆突然起火时,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积极采用自带消防器材或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公安、交警应迅速保护现场,如有必要,可迅速拨打“110”、“119”,呼请当地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帮助。
(4)因道路严重塞车,试卷无法按时运到时,试卷押送人员应加强对试卷的守护,同时请押送试卷的公安人员迅速与公安交警取得联系,说明情况,优先放行。
(5)出现上述情况,必须及时向局领导报告试卷运送途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2.试卷保管突发情况的处置办法。
学校考点建立的试卷保密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室的使用规定,使用期间每半天对试卷保密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果发现试卷失密、泄密,应当立即上报教育、公安和保密部门,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3.考试期间,监考员在试室或考场拆封、分发试卷时,发现非当科次、未开考试卷后,立即收回、封存该试卷,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监考人员不能离开考场,就近请流动监考人员向主考报告,主考核实后向上级考试机构报告,经批准后启用备用卷,加派未接触装错科目试卷的流动监考人员监考,对原监考人员采取隔离措施。主考对接触试卷的监考员、学生进行隔离至失密的科目开考后1小时,以防止试卷泄密扩散。同时,报告上级考试机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统计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评估、核实泄密事件所造成的负面情况以及开展应急工作的综合情况。为了避免引起误解,在适当范围内说明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迅速安定人心。
4.评卷突发情况的处置办法
评卷期间,评卷点一旦发现有答卷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并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控制相关人员的对外联系,等待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
5.重大违纪舞弊案件的处理办法
发现考试违纪作弊的考试管理人员包括监考员、巡视员和考务人员,应立即制止作弊人员的作弊行为,防止违纪作弊行为的蔓延,同时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采取措施控制泄案人员,做好取证工作。同时报上级考试机构。上级教育部门根据违纪作弊案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查明事实,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
十二、学校建设工地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2.危险源情况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施工单位成立工地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工程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紧急情况调度处理工作,建设单位积极配合施工方做好有关工作。
3.2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1)抢险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总监、现场经理、机电经理、项目工程师和项目班子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行政部、经警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后勤保障部: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物资、行政、食堂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项目卫生所医生组成,成员由卫生所护士、救护车队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领导班子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责任部门
领导担任,成员有项目安全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
4.1.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4.1.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应根据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
(4)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5)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
(8)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9)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4.1.3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搽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8)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9)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
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1)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2)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3)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5)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
(1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4.2信息报告
(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
(2)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小组成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3)根据事故类别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4)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5应急响应
5.1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
5.1.1大型脚手架出现变形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戗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到变形区外排。八字戗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2)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
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3)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5.1.2大型脚手架失稳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员伤亡时的应急措施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如无人员伤亡,立即实施脚手架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措施。以上行动须由有经验的安全员和架子工长统一安排。
5.1.3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抢救措施
(1)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受伤部位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5.2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就关上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
脏按压。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4)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5)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对伤人进行急救。
(6)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迅速——争分夺秒时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在就近送医院抢救。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确——人工呼吸发的动作必须准确;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5.3坍塌事故应急处置
(1)坍塌事故发生时,安排专人及时切断有关闸门,并对现场进行声像资料的收集。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再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3)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
(6)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7)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8)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9)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4电焊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1)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工作。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下穿绝缘橡胶鞋,以免焊接时被
烧伤。
(3)焊工应带绝缘手套,不得湿手作业操作,以免焊接时触电。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5)高空电焊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作业面设水平网兜并铺彩条布,周围用密目网维护,以防焊渣四溅。
(6)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7)现场上固定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迫发生触电。
(8)电焊施工前,项目要统一办理动火证。
5.5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车辆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
(2)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权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4)为防止车辆爆炸,项目人员除自救外,还应向社会专业救援队伍求援,尽快扑灭火情。
(5)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山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是防止车辆发生火灾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俩洒水降温。
5.6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应急处置
5.6.1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流程应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2)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救援,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4)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5)安全总监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
(6)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总监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5.6.2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目的是帮助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疏散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爆炸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和应变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施工人员不仅可以沉稳自救,还可以冷静地配合外界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发生时,在安全地带的施工人员可通过手机、对讲机向楼上施工人员传递火灾发生信息和位置。
(3)紧急情况下电梯、楼梯、马道的使用。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室内电梯和外用电梯逃生。因为室内电梯井会产生“烟囱效应”,外用电梯会发生电源短路情况。最好通过室内楼梯或室外脚手架马道逃生。如果下行楼梯受阻,施工人员可以在某楼层或楼顶部耐心等待救援,打开窗户或划破安全网保持通风,同时用湿布捂住口鼻,挥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处的位置。
5.6.3火灾、爆炸发生时人员疏散应避免的行为因素。
(1)人员聚集。灾难发生时,由于人的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决定受灾人员的行为具明显向光性,盲从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无路时,只要有一丝光亮,人们就会迫不及待的向光亮处走去。盲从性是指事件突变,生命受到威胁时,人们由于过分紧张、恐慌,而失去正确的理解和判断能力,只要有人一声招呼,就会导致不
少人跟随、拥挤逃生,这会影响疏散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恐慌行为。是一种过分和不明智的逃离行为,它极易导致各种伤害性情感行动,时常带来灾难性后果。
(3)再进火场行为。受灾人已经撤离或将要撤离火场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驱使他们再度进入火场,这也属于一种危险行为,在实际火灾案例中,由于再进火场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5.7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应急组长立即召集应急小组成员,分析现场事故情况,明确救援步骤、所需设备、设施及人员,按照策划、分工,实施救援。需要救援车辆时,应急指挥应安排专人接车,引领救援车辆迅速施救。
5.7.1塔式起重机出现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1)塔吊基础下沉、倾斜: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②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②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③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④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
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3)塔吊倾翻:①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②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4)锚固系统险情: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②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③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5)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②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③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5.7.2小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2)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5.7.3机械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的处置: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
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塔式起重机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伤:①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②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制定救援措施时一定要考虑所采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风险,经评价确认安全无误后再实施救援,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新的伤害或损失。
6.应急物资及装备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灭火剂:水、泡沫、CO2、卤代烷、干粉、惰性气
体等;
(3)灭火器:干粉、泡沫、1211、气体灭火器等;
(4)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
(5)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6)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
(7)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一个,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对讲机若干。
7预案管理
7.1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7.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8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十三、学生实验及危险化学品泄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实验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侵害;有毒有害化学品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化学品污染事件;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实验室污染事件等。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处置程序
3.1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实验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后,根据情况第一时间向120、110报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上报至学校应急指挥部。如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应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及同级政府(20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对于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的事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
3.2事故报告的内容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3.3响应分级
结合学校的事故分级、应急的能力和学校、科室、班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校内一级响应及校外社会级响应。
(1)校内一级响应
当发生轻伤且未造成死亡时为校内一级响应,由学校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视情况请求东营市教育局应急支援。
(2)校外社会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时为校外社会应急响应,学校立即调动学校范围内各方面的应急力量和资源积极进行先期处置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应急力量请求支援,政府部门进入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4严重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出现征兆时,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延误。
(2)根据实验室安全事件发生的规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或实验区。
(3)对于受伤员实行就地报告,及时就医。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积极与医疗部门协调,提供有关资料,尽早确诊,尽早治疗,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4)对于查明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物品要对其进行封存和销毁,紧急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等公众共用设施。
(5)对受到污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
(6)出现大量或毒性极大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事件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必要进行人员疏散。
5一般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在工作人员皮肤或衣物上,立即用自来水冲洗,再根据毒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有效处理措施。不靠近水源时可立即用棉花或纱布擦掉,除白磷烧伤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冲洗。如果皮肤已有破伤或毒物落入眼睛内,经水冲洗后,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2)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冲洗或时用中和试剂进行中和后用清水冲洗。
(3)如果实验室发生有毒气体溢出泄漏,应立即启动排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同时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行实验室。如果发生人员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抢救,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拨打120电话急救。
(4)遇到化学品烧伤时,如被强酸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钠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如被浓碱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醋酸溶液或硼酸溶液冲洗。
附件1
东营市第二中学
关于成立应急处突队伍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应对校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挑战,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成立应急处突工作队伍。
一、成立应急处突领导小组
组 长:张振峰 马占武
副组长:张德刚 张建全 曹新江 杜飞 薛天涛
成 员:周建设 隋增光 刘琦亮 孙长萍 高兴冉 马小丽 崔小辉 隋联军 李建中 赵红军 张建辉 张骁勇 艾霞 李伟 马金明 张洪伟
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应急处突工作,传达上级要求,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2.发生重大安全事件(事故)时,第一时间迅速组织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
3.接受上级重大安全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在校用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4.负责事件(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主要应急处突安全情况
1.食物中毒;2.新冠疫情;3.伤亡事故;4.学生欺凌;5.自然灾害;6.网络安全;7舆情;8.意识形态。
三、事件(事故)报告
1.首先发现的教职工负责,立即向当天带班的领导报告
2.如是学生安全问题,带班领导通知学生班主任到场,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并临时陪护学生;
3.带班领导及时向应急处突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先期调查了解事件(事故);
4.事件(事故)报告应报告清楚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涉及人数、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如有必要15分钟内要电话报到市教育局,如有必要随后组织书面报告,根据情况后续阶段性报告、总结报告。
四、事件(事故)应急处理
接到报告后,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救援行动。
东营市第二中学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