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汉字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正确规范使用汉语汉字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我们民族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现在是信息社会,互联网上几乎天天都在产生新词新语,对语言文字的应用产生着巨大的影响。这些新词新语,有些符合语言发展的规律,体现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传播了正能量,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如“给力”“博文”“产能”“恶捧”“正能量”“负能量”“厨余垃圾”“电子垃圾”等等。有些已被社会广泛使用,已经很稳定,甚至被收入新编的词典中,如上文所举例子就被收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中。但也有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甚至低俗的词语充斥在网络上,如“人艰不拆”“十动然拒”等生造的十分晦涩的词语,还有个别电视广告中有窜改成语的现象,如“京津乐道(津津乐道)—绿色廊坊”。甚至还有一些低俗不堪入目的詈词秽语。有的人写文章时有理有据,文质彬彬,但一到网上,就不时有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的词语蹦出,好像不弄出几个低俗词语,就不时髦、就赶不上时代脚步似的。这些都对我们的语言生活环境和网络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产生有害的影响。
互联网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良现象呢?主要是,一些网民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还比较淡漠,甚至在他们的头脑中还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有的网民在互联网上更是随心所欲,怎么痛快怎么来,哪管什么文明不文明、规范不规范呢。于是,在网上他们就跟风,随大流,致使这种不良风气愈演愈烈。
为了净化语言环境,我们应采取什么对策呢?我们建议:
一、应进一步加强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范标准的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应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普及的重点对象,应将编写教材,列为非中文、传媒专业(中文、传媒专业应是专业课)的一门公共课,作为考评内容。我们国家每年都有七八百万毕业生,十年就是七八千万,这是一支十分强大的力量,他们将在社会上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加强对国家机关的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我们看到,个别国家机关发布的文件还有不符合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现象,尤其是某些基层单位,这种现象还较为突出,有的乡镇写出的宣传标语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语句不通,甚至让人啼笑皆非。
三、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使其逐步普及到广大群众中。比如,电视中可辟出专栏,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或插播到其他栏目中;报纸也可辟出专栏,进行宣传。这些宣传应是生动活泼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而不是冷冰冰的死搬条文;当然,也可以适当刊出语言文字方面专家的指导性文章,逐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规范意识,打牢净化语言环境的根基。
四、当前,对互联网上思想政治方面的监督管理比较严格,而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监督管理则还需进一步加强。这就需要国家语委及地方语言文字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经过较长时间艰苦不懈的努力,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
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人民群众的语言是生动活泼的,他们在语言的使用过程中会不断创新,从而突破原有的规范标准,这就需要及时把不合理的成分加以清除,对合理的突破要加以吸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规范标准;再经过人民群众的语言实践,又会突破新的规范标准,又要清除不合理的成分,又需要适时修订标准。这样不断创新,不断修订,形成螺旋式上升;每修订一次,标志着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实现一次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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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汉字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正确规范使用汉语汉字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我们民族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现在是信息社会,互联网上几乎天天都在产生新词新语,对语言文字的应用产生着巨大的影响。这些新词新语,有些符合语言发展的规律,体现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传播了正能量,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如“给力”“博文”“产能”“恶捧”“正能量”“负能量”“厨余垃圾”“电子垃圾”等等。有些已被社会广泛使用,已经很稳定,甚至被收入新编的词典中,如上文所举例子就被收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中。但也有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甚至低俗的词语充斥在网络上,如“人艰不拆”“十动然拒”等生造的十分晦涩的词语,还有个别电视广告中有窜改成语的现象,如“京津乐道(津津乐道)—绿色廊坊”。甚至还有一些低俗不堪入目的詈词秽语。有的人写文章时有理有据,文质彬彬,但一到网上,就不时有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的词语蹦出,好像不弄出几个低俗词语,就不时髦、就赶不上时代脚步似的。这些都对我们的语言生活环境和网络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产生有害的影响。
互联网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良现象呢?主要是,一些网民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还比较淡漠,甚至在他们的头脑中还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有的网民在互联网上更是随心所欲,怎么痛快怎么来,哪管什么文明不文明、规范不规范呢。于是,在网上他们就跟风,随大流,致使这种不良风气愈演愈烈。
为了净化语言环境,我们应采取什么对策呢?我们建议:
一、应进一步加强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范标准的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应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普及的重点对象,应将编写教材,列为非中文、传媒专业(中文、传媒专业应是专业课)的一门公共课,作为考评内容。我们国家每年都有七八百万毕业生,十年就是七八千万,这是一支十分强大的力量,他们将在社会上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加强对国家机关的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我们看到,个别国家机关发布的文件还有不符合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现象,尤其是某些基层单位,这种现象还较为突出,有的乡镇写出的宣传标语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语句不通,甚至让人啼笑皆非。
三、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使其逐步普及到广大群众中。比如,电视中可辟出专栏,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或插播到其他栏目中;报纸也可辟出专栏,进行宣传。这些宣传应是生动活泼的、群众喜闻乐见的,而不是冷冰冰的死搬条文;当然,也可以适当刊出语言文字方面专家的指导性文章,逐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规范意识,打牢净化语言环境的根基。
四、当前,对互联网上思想政治方面的监督管理比较严格,而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监督管理则还需进一步加强。这就需要国家语委及地方语言文字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经过较长时间艰苦不懈的努力,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
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人民群众的语言是生动活泼的,他们在语言的使用过程中会不断创新,从而突破原有的规范标准,这就需要及时把不合理的成分加以清除,对合理的突破要加以吸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规范标准;再经过人民群众的语言实践,又会突破新的规范标准,又要清除不合理的成分,又需要适时修订标准。这样不断创新,不断修订,形成螺旋式上升;每修订一次,标志着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实现一次质的飞跃。